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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公安装备工作成就回眸

资讯要闻    发布于:2019-09-25

充足有力的经费投入、高效实用的装备设施、统一规范的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及各地警务保障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以及公安部党委的部署,攻坚克难、深化改革,服务公安实战,进一步健全了公安经费保障政策及标准、加强了公安装备规范化管理、规范了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警务保障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

  “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
  警务保障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物质基础、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的重要载体,必须主动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改革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
  新时代,新使命。今年7月至8月,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由局领导带队赴19个地方公安机关、3个行业公安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切实将主题教育与政治建警相结合、与重点业务相融合,带领全国警务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做到聚焦中心工作、锐意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公安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抢抓改革契机,促进经费保障体制不断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公安经费保障工作在全国经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大环境下,仅限于在吃饱、穿暖上的有限投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后公安工作建设的需要,理顺公安经费保障渠道,公安部商财政部,自1981年起在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单设公安支出科目,经费实行垂直统一管理。
  200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印发。公安经费保障一系列标准、意见和加强公安经费管理的法规、措施相继出台。
  2004年9月,《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截至2005年5月,31个省区市均正式出台标准。经费保障标准的出台,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公安工作的经费保障困难。装备经费、基础设施经费也得以有效补充。
  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公安经费保障体制由原来的“分级保障、分级管理”调整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安经费保障体制。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和各地警务保障部门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党中央要求,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公安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细化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应急保障、警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210个项目予以落实。推动实施“210工程”,努力争取政策、用足用活政策,促进了公安经费保障体制不断完善。
  同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倾斜,有力促进了东部、中部、西部公安经费保障趋于平衡。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地市级的比例大幅提高,有力支持了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警用装备、公安大数据建设和业务办案能力的提升。
  分秒厉兵秣马,一路蹄疾步稳。经费保障实现“临时应付保运转”向“统筹规划谋发展”转变。
  2017年12月,财政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指导各地制定公安机关市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根据各地实际需要,调整提高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公用经费标准的调整,有效增强了基层公安机关的保障能力。
  宁夏南部山区曾经有这么一个普遍现象:民警因为办案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办案追逃时,大多自己贴钱出差。
  如今,这种情况早已成为一去不返的历史。
  “现在办案经费充足了,按标准都能实现,不会再因经费短缺影响民警正常出差办案了。”一位“老装财”告诉记者。
  “手中有粮,心就不慌”,充足的公安经费保障有力支撑了各项公安工作开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公安部和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
  装备财务局紧扣时代脉搏,确保公安经费全额保障,全国公安经费总量持续增长,有力保障了公安工作需要。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一手抓保障,一手抓管理”。
  2018年以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公安预算科目和项目体系,大幅提高了预算统筹能力,并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全面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估,深化项目建设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综合绩效评价,用绩效管理倒逼“大钱、小钱”的科学使用,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提出信息化建设“十统一”要求,实现信息化建设项目集中统筹、全程把控、共建共享、节约投资;出台加强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意见,修订有关业务费和培训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出国(境)经费使用,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开展经费使用管理自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及警务保障重点任务交叉检查工作,确保公安机关花好用好每一分钱。
  紧盯一线需求,实现公安装备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各地警务保障部门积极推出实用好用装备。上海推动手持式、穿戴式智能警务终端等智慧公安项目在进博会安保工作中试用,取得实战战果;甘肃等地“新一代公安移动警务系统”“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北斗警务车辆监控管理服务系统”等一批实战化、智能化装备项目建成……
  如今,“向装备要警力、向装备要战斗力”越来越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共识。
  而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受当时各种条件限制,公安装备配备没有明确建设要求,分散管理、分头购置、自行配备。
  2003年,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配备标准,公安部研究颁布了《公安特警队装备配备标准》《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等,对规范公安装备配备、推进公安装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以来,公安部列装推动单警装备配备,使公安机关民警彻底改变了“小米加步枪、两手空空下管界”的局面,配备了伸缩警棍、警用制式刀具、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警械。
  2011年5月,公安部颁布《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70项全国性公安装备建设项目基本实施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聚焦实战应用,紧盯一线需求,大力推进装备遴选试用和定型列装,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战斗力水平。
  2016年4月,公安部颁布《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先后下达50项装备重点建设项目。
  近年来公安部完成了17项新装备的定型,推出多种新型适用装备:组织研发了警用移动式路障车、警用高机动性突击车等特种警用车辆;DNA测序装备和试剂实现国产化,为高科技装备走进基层一线创造了条件;完成了警用伸缩警棍、金属手铐、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多功能腰带等5种新型单警装备的改进完善,有效保障了基层民警的执勤执法需要。
  健全完善警服系列及保障体系。2002年,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警察制式服装系列。
  加强实战被装研发应用。2010年,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启用“99”式特警战训服的通知》。近年来,新改进交巡警雨衣、反光背心、警用皮鞋、夏执勤服等得到基层民警广泛好评。2019年,研发设计了警礼服,进一步增强人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
  推行被装“按需申领”保障模式。公安部大力推进公安被装管理信息化建设,基层民警在公安网上可以根据自己工作需要申购警服。公安部今年将推出被装申领系统移动应用APP,统一建设,全国通用,公安被装智能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警用航空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目前,全国有38支警务航空队、60余架各型警用直升机、130余名飞行员、数百个临时起降点以及6000余架警用无人机。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先后出台30余项制度规范,逐步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开展警用直升机飞行学院招录培训和警用无人机考官教官培训,从全方位形成适应中国国情、满足新形势下警务需求的警用航空力量格局,成为提升公安战斗力新的增长点。
  “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已成为党的十九大,特别是2018年以来公安装备发展的主旋律,为全国公安机关注入了新的动力。
  向全警、全社会公开征集4500余种新型装备,遴选出包括反恐安保、侦查办案、暖警惠警、便民服务等320余种先进实用装备,向各级公安机关展示推广;
  将单警装备生产企业资质由“限额准入制”优化为“合格准入制”,所有申请企业只要达到标准要求,均能获得资质,推动了竞争、促进了公平;
  协同中央军委科技委连续两年举办“无形截击”反无人机挑战赛,选出54项性能优异、贴近实战反制装备,指导各地配备使用;
  推进警务保障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探索大额装备物资采购“小组化实施”……
  创新、开放的举措,完全释放了警用装备发展的新动力。
  满足业务功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
  在安徽省宁国县看守所民警张冬明记忆中,他所在的看守所上世纪90年代是一个袖珍型的“小四合院”,低矮破旧、设施简陋。监所巡查靠徒步,每天转了一圈又一圈,生怕没有巡控到位。
  如今,看守所从“小四合院”变成了“高楼”,监所内的很多地方都安装了监控视频。“房子大了,环境好了;徒步巡查的频次少了,网上巡控多了,我和同事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安基础设施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张冬明说。
  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安工作正常开展的“英雄用武之地”。让基层尝到甜头、给基层增添动力,是警务保障工作的改革方向。
  新中国成立后,公安基础设施主要依靠以前遗留的旧建筑,公安用房年久失修、设施陈旧老化。
  2003年,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的规定,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公安监管场所和公安派出所进入发展建设期。
  2005年,公安部颁布了《全国公安派出所统一外观形象和标识》。
  2011年,公安部制定出台《全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随着规划的全面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公安基础设施投资总量增长96.8%。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以落实中央安排专项投资建设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监管场所、派出所、禁毒康复场所、科技信息化工程等为契机,形成了以《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标准》《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交警队营房建设标准》等为内容的主要标准体系,公安机关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在“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以“210工程”为带动,2015年3月,公安部印发《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3月,公安部印发《公安发展“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十三五”规划截至前三年,中央投资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率83%;竣工率61%,有力缓解了基层办案条件紧张问题。仅在2018年,中央全年累计下达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2017年增长16%,支持了全国公安机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各地聚焦、聚力、聚财于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公安检查站、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等一批“十三五”规划项目启动建设。广西推广建设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三所合一的监管中心,统筹使用公共资源;河北唐山、山西运城等地统筹建设了执法办案中心……
  全国派出所无房、危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窗明几净、环境整洁,功能分区明确、外观标识统一,民警办事效率高……”如今,各地派出所及车管所、出入境等窗口单位面貌一新,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质效提升让越来越多的办事群众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提出的关于暖警、惠警的指示精神,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基层民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乡镇基层民警每人一间房,城市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的目标。截至2018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所有基层所队,达标率为98%,17个省市100%达标。
  民警备勤休息用房的建设,改善了广大基层民警辅警的日常休息、就餐环境等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基层活力、增强了基层实力、提升了基层战斗力。
  70年栉风沐雨、70年春华秋实,70年的时间长河映照着警务保障部门不变的初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警务保障部门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高效有力的保障支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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